| 区直中、小学:
为了规范我区学生抄本采购行为,确保学生抄本的使用质量,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
益,促进廉政建设。经黄石港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面向社会招标,黄
石市江南印刷厂等3家单位为2003年 1月至2004年12月区中、小学学生抄本定点印刷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点印刷单位名单
1、黄石市江南印刷厂 法人代表:胡群慧
地址:市纺织1路 联系电话:13971770517
2、大冶市电脑印刷公司 法人代表:黄咸刚
地址:大冶市大冶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8720334
3、大冶市金牛桥西印刷厂 法人代表:贺其禄
地址:大冶市金牛镇桥西街13号 联系电话:13872105717
二、 印刷管理
区直中、小学是学生抄本使用和质量验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区教育局申报学生抄本
的用量及规格,由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根据抄本使用单位反馈意见,拟定抄本印刷分配方
案,报区政府采购办审批。
三、 资金结算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采购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资金的管理,黄石港区学生抄本印刷资金由区
教育局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从代收学生抄本费中统一划拨,建立专户,依法支付。
四、 监督管理
区采购办将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的查处力度,区直中、小学必
须按以上规定进行学生抄本的印刷工作,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政府采购法处理。财政部
门有权停止拨付或抵扣其同等数额的经费,区财会中心有权拒绝列支该抄本印刷费,上级主
管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