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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61号
作者: 编辑: 加入时间:2006-9-12 14:40:30 来源: 点击次数: 
 

  3特色信息服务系统。依靠科技文献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突出湖北特色和优势,建设若干面向特色产业、优势学科的特色化信息服务系统和学科门户体系,集成行业、学科人才、项目、科研条件、科技文献等信息,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二)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1重点研究实验基地。结合我省基础研究、公益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优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优势学科领域,支持有关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参与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基地)建设,为我省原始性科技创新和前沿科学研究等基础领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2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在巩固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集成在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机构单台价值4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信息资源,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服务。在省级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联合江西、河南、湖南等省建设华中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区域网,逐步形成区域共享并实现与国家大型科学仪器网和高等院校仪器、设备及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的连通和互动。
  3分析测试中心(体系)。围绕科研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建设电子、化工、机械、医药等重点领域的省级专业分析测试中心,支持建立相关领域的分析测试方法、分析测试仪器检定(校准)和标准物质、分析质量保证等保障体系,在重要行业形成若干集精密贵重仪器、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科学仪器共享服务体系,提高我省在特色优势行业的分析测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生命科学基础条件共享平台。
  1生物资源保障体系。加大对优势生物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对微生物及病毒、亚热带特色植物、农业水产等资源信息的采集、分类整合与开发利用,突出特色种质资源的搜集、整理与安全保藏,完善基础设施和备份库建设。积极支持具有优势的生物资源单位参与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计划。
  2生物资源信息服务系统。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基本完成优势生物资源的标准化整理、编目和数字化表达,建设具有显著区域特色的标本数据库、视频直播系统和专业网站等,开展生物资源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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