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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安排与会单位发言的,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发言材料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
(二)筹备方案经区政府区长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会务准备
筹备方案经领导审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落实会议通知。
(二)落实主席台领导名单及新闻报道单位。
(三)会场准备。提前将会标、与会领导名单送承办会议单位,准备横幅、会议席卡,提前安排好会场,并逐项核实。
四、大会会场服务
大会会场服务主要包括会议签到、现场调度、讲话记录等工作。
(一)会务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会场。负责会议签到、分发会议材料、摆放主席台会议材料,检查音响效果。
(二)会议录音、记录。由区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三)会场照应。主要是认真处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会场照应要做到细心、稳重,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五、会后落实
(一)整理领导讲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分别由区委政研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整理。
(二)会议资料归档。
区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规程
区政府专题会议(含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区政府现场办公会)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会务工作。
一、会议性质
区政府专题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召集并主持,有关单位参加,就某一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召集并主持,有关经济管理工作部门参加,就某一时期经济形势进行专题研究。
二、议题确定
(一)议题提出渠道:1、由区政府工作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江北管理区上报,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办文程序建议,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提出;2、根据区长、副区长在其它文件上的批示提出;3、区长、副区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二)议题范围:1、区政府领导分管工作;2、区长办公会议需要预先协调的问题;3、区政府一个阶段的中心工作;4、需要专题研究的其它问题。
(三)专题会议一般实行一事一议,现场会议主题要集中。
三、会议审批
区政府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分管副区长审核,必要时报请区长审定。
四、会务准备
(一)落实会场。
(二)落实会议材料及与会部门名单。
(三)通知会议。
(四)根据会议内容,请示领导同意,通知有关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