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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清理会场卫生。
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
一、会议筹备
(一)会议通知:由区政府办公室拟发会议通知。
1、时间:根据会议议程确定。
2、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参加人员:
(1)区长、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2)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3)邀请区委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参加;
(4)邀请区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参加;
(5)邀请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参加。
(二)会议议程: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会议材料:由相关单位起草,提前三天送区政府办公室审定及统一格式。
二、会务工作
1、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及茶水供应等工作;
2、会议的宣传报道等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3、区政府办公室派一名秘书搞好会议记录;
4、区信访办负责会议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三、会议精神落实
1、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起草,送主持人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2、会议确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
3、会议信息的报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4、会议的宣传报送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5、会场清理: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收回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
(2)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清理打扫会场卫生。
区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
一、会议筹备
会议通知: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发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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