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服务导航   区情概况  机构导航  
 
网站导航: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示 >> 正文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石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编辑:程凯 加入时间:2007-5-28 16:16:15 来源: 点击次数: 
 

2.4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0.3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0.1万间以上。
2.5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6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7  区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3.1.1  区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作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如图1所示),接受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负责研究制定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抗灾救灾工作。
指   挥   长:区长或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区军分区、武警黄石市支队负责同志,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农林水利局、黄石港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行管处、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卫生文体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石港环保分局、区人防办、区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人。
区人民政府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1.2  区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是:
(1)承担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灾区的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4)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6)召开协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7)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8)及时传达市、区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落实市、区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1.3  区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上一篇: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五讲五促”活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黄石港区举行青年篮球赛
·架起帮扶桥梁 奏响关爱乐章
·黄石港工商分局、个私协会积极参与市局、市个私协会组织的
·区普法办结合全区“五讲五促进”活动   举办专题法制讲座
·黄石港区“双十万”援助 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场招聘会火爆
·黄石港区5.18维权周政策咨询和就业帮扶活动成效明显
·市长肖旭明来我区调研指导工作
·街道社区竭力救助患病贫困家庭
 
 
  【打印】【添加到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关闭】
 
 
 
 
 
企业风采
区机构之窗
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中心
劳动保障
人事人才
在线填报系统
 本周最受关注的服务  
黄石港区旅游休闲
环磁湖都市观光之旅 
仙岛湖观光度假旅游区
生态古民居古战场寻访之旅
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之旅 
阳新·大冶红色岁月之旅
黄石三处旧址列入文物国保单位
金牛千张皮 
中国公民赴加拿大须知
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革命烈士陵园
青铜文化之旅
澳大利亚新西兰出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