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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石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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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编辑:程凯 加入时间:2007-5-28 16:16:15 来源: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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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帮助、指导灾民搞好抢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和承担对灾区汛情、旱情的监测和预测预报,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按分管权限对江河、湖泊、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和抗旱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抗灾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对重大灾情所需资金及时调度。 区行管处:负责组织提供救灾抗灾交通工具。 区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工作。 黄石港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区卫生文体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区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作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区人防办: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地震趋势初步制定、地震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受震建筑物安全鉴定等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黄石港环保分局:负责灾区环境污染的处置和监测工作。 区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区委宣传部:把握抗灾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将救灾款物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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